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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认证找亮点咨询可确保审核一次性通过 电话13732203221 王先生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研究报告,系统地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主题,会上森林可持续经营问题受到特别关注,大会签署并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一系列国际文书,全面启动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FSC认证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以其复杂的系统结构、丰富的物质生产功能和强大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显得尤为重要。环发大会以后,联合国和各国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采取了一系列行动,积极把森林可持续经营从理论推向实践。1993年9月,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召开了“温带与北方森林可持续发展会议”,提出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与指标,开始了蒙特利尔进程,中国是蒙特利尔进程12个成员国之一。2000年11月,蒙特利尔进程第12次工作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后国家林业局开始启动森林认证工作。FSC认证
2001年3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了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内设森林认证处,负责中国森林认证管理法规和森林认证政策的制定、中国森林认证标准指标体系和森林认证机构的建立、以及加入国际森林认证组织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等工作。2001年7月,国家林业局成立以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为组长,科技司、资源司、政法司、计资司、国际合作司、造林司、科技发展中心等有关司局(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国森林认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森林认证处承担。同年9月24日,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江泽慧就中国开展森林认证的背景、作用和意义、森林认证的组织机构建设、标准制定,以及如何与国际接轨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大家一致认为开展森林认证是促进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中国林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会议提出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林情的森林认证体系。
森林认证是通过对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以证明森林是否实现了可持续经营。森林认证发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作为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有效手段之一,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已成为国际林业进程的趋势之一,并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截至2003年末,全球森林认证总面积为1.73亿公顷,约占全球森林总面积的4%,其中欧洲约占50%、北美占40%、世界其他地区占10%,其中亚太地区占2%。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开展森林认证工作指明了方向
2003年是中国森林认证发展的重要一年。以《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的成果为理论依据,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提出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并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尽快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指明了中国森林认证工作的前进方向。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为了加强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管理,2001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认监委,对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200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4月召开了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并成立了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会后,国家林业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议文件,根据森林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落实贯彻会议精神,并正式向国家认监委提出加入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江泽慧院长为联席会议成员,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李明琪副主任为联络员。
200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使中国认证认可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为森林认证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条例》发布后,国家林业局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多次邀请国家认监委的人员宣讲《条例》,森林认证的重大活动都邀请认监委有关人员参加,通过这些活动,加强了对《条例》的理解,提高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2003年9月11日,在国家认监委召开的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江泽慧介绍了国际森林认证进展和中国的准备情况,国家认监委王凤清主任明确表示国家认监委将积极支持森林认证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做好森林认证的准备工作
森林认证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根据中国林业的实际情况,有效地开展森林认证的思想、技术、人才准备是工作的核心。一是提高森林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先后在北京、浙江、四川、云南、海南、广西、黑龙江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8期可持续经营与森林认证培训班,共培训600多人,普及了森林认证的有关知识,培训了一批森林认证的骨干。二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先后赴浙江昌化林场、黑龙江森工总局和黑龙江友好林业局等单位,实地考察、召开专家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对在中国开展森林认证的动力、需求、运行机制等进行了研究,基本掌握了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状况和开展森林认证的条件。三是加快标准制定。建立完善的森林可持续经营与森林认证标准体系,是开展森林认证的基础。2002年10月12日,国家林业局制定并发布了林业行业标准《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LY/T1594-2002)。这一标准吸纳了国际上有关标准与指标的命题成分,与国际上的标准和指标体系接轨。同时,完成了《中国森林认证原则与标准》的起草工作,这一行业标准从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方面,提出9大原则、45个标准、118个指标,为下一步开展森林认证奠定了基础。其他非木质林产品认证原则与标准、森林认证认可技术规程等10项标准也在制定中。为了加强宣传工作,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注册了中国森林认证网站。
四、加强森林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
与其他认证相比,由于森林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以及各国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森林认证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目前,国际上共有26个不同的森林认证体系在运作,研究和借鉴这些体系的成功经验,是开展中国森林认证并与国际接轨的前提。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重点研究了FSC(森林管理委员会体系)、PEFC(泛欧体系)两大国际森林认证体系和SFI(美国可持续林业倡议)、CSA(加拿大标准协会)等区域森林认证体系,同时对中国周边的主要木材出口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木材消费国(日本)开展森林认证的情况进行跟踪研究。目前已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美国林纸协会、FSC、PEFC、SFI和MTCC、LEI建立了工作联系。
五、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森林管理委员会(FSC)在中国的活动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推广森林管理委员会的森林认证。2002年2月浙江省昌化林场940公顷林地通过了森林管理委员会的森林认证,是中国第一块通过森林认证的林地。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40多家木制品生产企业通过了森林管理委员会的产销监管链认证。
2001年5月,世界自然基金会出资成立了由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科研机构、企业等组成的中国森林认证工作组。工作组出版了《森林认证通讯》,多次举行森林认证培训研讨会,专题研讨中国如何开展森林认证等问题,并于2003年6月提出了《关于我国开展森林认证工作的建议》。
在提高中国森林认证能力建设和培养人才方面,世界自然基金会也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在中国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区确定高保护价值森林,开展森林认证和可持续经营示范活动;开展森林认证能力建设项目,加强森林认证的宣传与培训,邀请外国森林认证专家来中国进行交流等。这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森林认证工作开展。
六、进一步做好森林认证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中共十六大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赋予了林业新的重大使命。中央林业《决定》又对新时期社会对林业需求的变化、林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面临的艰巨任务、地位和作用,都作出了明确而科学的阐述。中国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林业承担着改善生态、发展资源、促进发展的历史重任。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开展森林认证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林业《决定》提出的“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尽快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为方向,以提高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和林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的,做到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打好基础,择优试点,稳步推开,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林业发展实际和国际惯例的森林认证体系。
首先,要建立国家森林认证指导机构。为了体现森林认证的多方参与原则,切实保障涉及森林各利益方的合法权益,要成立国家森林认证指导委员会。其次,要加快森林认证标准的制定速度。要建立一支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标准制定队伍,加快标准制定速度,提高标准质量。第三,要加强森林认证的研究、培训和试点示范。跟踪、分析、研究当今国际森林认证理论和发展动态,是中国森林认证工作与国际接轨的必要保障;积极培养森林认证人才是当前开展森林认证十分紧迫的工作,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同时要搞好森林认证的试点示范工作。第四,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快森林认证培训、咨询和认证机构的建设。第五,积极开展森林认证的国际合作。要积极加强与各主要森林认证体系的合作,学习他们开展森林认证的好经验,同时注意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森林认证领域的合作,争取在国际森林认证问题上的主动权。
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长期目标。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森林认证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林业决定和《条例》,为实现“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尽快与国际接轨”的要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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