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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机制及其国内外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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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详细论述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机制,包括认证的定义、内容、目的、费用、收益、特点、过程以及影响等,以及主要的认证体系,同时详细介绍了认证的国内外最新进展和发展前景。认证是一种市场经济手段,其目的是提高和加强合理利用森林的意识,它通常包括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和产销监管链的认证。认证需要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但认证也有收益,这取决于认证产出的水平。国际公认的FSC认证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世界银 行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也在推动FSC认证的进程。认证在世界上的发展前景看好,   尽管认证在中国的起步相对较晚,但进展却非常快,已经开始有了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   认证的实例。由于中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认证,世界银行和世界自然基金会也在中国推动认   证,相信认证在中国会有更快的发展。当然认证本身也有一定的复杂性,要实现全球的认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FS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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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森林 可持续经营 认证 进展

  森林在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全球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际社会特别是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十分关注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问题。国际社会关于森林和环境保护的焦点最初集中在热带林的毁林问题上,并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先后创立了两个国际性的协作计划,即热带林业行动计‘划(后改为更广泛的国家林业行动计划)和国际热带木材组织(ITTO)。

  在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上,国际社会对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达成了共识。会议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是具有纲领性的、《21世纪议程》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同时呼吁立即着手谈判《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它包括了所有类型的森林。随后,联合国相继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政府间森林问题工作组、政府间森林问题论坛和联合国森林论坛,以推动《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和《21世纪议程》有关森林问题的执行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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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是伴随着人们对消费产品进行“生态标签”应运而生的。它力图通过对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的评估,以达到将“绿色消费者”与寻求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扩大市场份额以求获得更高收益的生产者相联系的目的。

  为了公正地证明森林的经营方式是不是可持续的,客观上应该有一个衡量的原则标准或指南,并应该有一个规范的机制去执行,否则森林可持续经营只是一种承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ITTO早在1990年就提出了《ITTO 2000年目标》,即所有成员国承诺到2000年,所有在国际上贸易的热带林产品都必须源自可持续经营的热带森林。当时这个宏伟目标的提出和各成员国的承诺确实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称赞,但是因为它仅仅只是一种政治承诺,没有切实可行的机制去运作,实际进展不大。((ITTO 2000年目标》没有实现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一、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机制

  (一)认证的定义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简称森林认证、木材认证或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可以被定义为是一个书面证书产生的过程,这个书面证书是由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证明生产木材的森林的所在地和经营状况。

  认证是一个市场经济措施,其目的是提高和加强合理利用森林的意识。这种认证属于“绿色标签”、“环境标签”或“生态标签”,其作用是向消费者传递有关的信息,具体说来就是生产木材的森林是否实现了可持续经营。

  (二)认证的内容

  认证通常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和森林产品的认证。

  1、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

  这种认证理论上可以在木材生产国的不同水平上进行,即森林经营单位水平、森林所有者水平、地区水平和国家水平。现在的认证主要在森林经营单位水平,根据具体的公认原则和标准评估森林的经营管理,包括森林调查、经营规划、营林、采伐、森林基础设施以及有关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方面。

  2、森林产品的认证

  从森林开始,在国内和出口市场流通环节的各个阶段,最后到消费者,对原木和木材产品进行标签和跟踪。

  如果认证的目的是影响消费者的购物选择,那么认证在从森林一直到商店的整个木材生产过程中都要遵循同一个原则。因此,它是一个完整的“链式过程”,即所谓的产销监管链,包括从原木采运和粗加工到货运和深加工。

  (三)认证的目的

  认证有以下两个主要目的。

  1、提高森林的经营水平,以实现可持续性

  非政府组织主要关注这个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认证机构应该:①在机构上和政策上都要与当地的条件相适应;②预期实现的目标要明确并且行之有效;③欢迎所有方面人员的介入;④以国家级的森林经营标准为基础,并与普遍接受的国际标准相结合。

  2、促进并保证市场准入

  零售商和木材贩运商则注重这个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认证机构需要:①在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面前建立信誉;②基于客观的、量化的标准;③基于可靠的、独立的评估系统;④不被有利益要求的组织所影响;⑤节省费用;⑧透明度高;⑦公平对待发展中国家。

  此外,认证还有一些辅助目的:①提高森林经营的透明度和管理能力,包括非法采伐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②确保土地使用费、森林税或其他费用的征收;③增加用于森林经营的基金;④降低用于环境保护措施的生产成本;⑤促进木材工业的合理发展;⑥提高生产环节中的生产效率以降低生产成本。

  (四)认证的费用

  对森林作业进行认证意味着森林经营者可以证明其木材的生产过程符合经济、社会和环境要求,从而获得市场准入。但要获得这种市场准入需要一定的费用。认证包括两种费用,即直接费用或固定费用和间接费用或可变费用。

  1、直接费用

  认证的直接费用就是支付给认证机构的费用。只要提出认证,就得支付费用。直接费用主要取决与所要认证的森林面积的大小,与森林经营水平的高低无关,因此是相对固定的。

  2、间接费用

  认证的间接费用就是要达到认证标准进行额外投资所需的费用。如果森林经营水平很高,非常接近认证标准,则只要稍加努力就能通过认证,这时的间接费用就较低,否则就较高。因此,直接费用是可变的。一般说来,认证要增加直接费用,但可以降低间接费用。

  (五)认证的收益

  认证虽然需要付出费用,但也有收益,收益的多少取决于认证的产出水平。具体说来,认证的收益包括市场利润和非市场利润。

  1、市场利润

  潜在的市场利润是市场机会和潜在的经营利润,前者在欧洲那些承诺到1999年时只购买源自“良好经营”森林的木材产品的市场上已经得到了实现(如英国的“自己动手”连锁店),并在积极寻求认证。

  2、非市场利润认证带来的非市场利润主要体现在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以及森林居民的生存需要等方面。尽管这种非市场利润很难定量化,但它的确存在,而且还很重要。

  (六)认证的特点

  认证最显著的特点是自愿性。与法律和法规不同,为了在国际上被广泛接受,认证必须是自愿参加的,并且范围应不仅仅包括热带木材,还应包括所有森林类型的木材和木材产品。认证必须以市场为基础,只有证明在商业上具有合理性,才值得去认证。是否认证必须由森林经营单位自己决定。自愿性和以市场为基础意味着没有对森林作业强制实施认证的法律和法规,也没有抵制某种木材产品或木材产品必须标明树种及生产国等的贸易限制。自愿性原则也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即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0条规定:相似的产品不能因为其生产方式的不同而用不同的贸易衡量标准。森林经营是木材生产的最基本方法,因此这就意味着一些立法(如1990年通过的后来又不得不被迫取消的奥地利的一个法律)区别对待来自可持续经营与不可持续经营的森林的木材是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条文相冲突的。自愿性的认证不应导致贸易的改变,因为最终只有消费者才能决定他们是否去购买某种产品。因此,这样的认证是不会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条款相抵触的。

  另外,认证还有独立性、公正性、公开性、透明性、可靠性、可信性、非欺骗性等特点。

  (七)认证的过程

  认证过程一般分七个步骤:①预评估;②各方座谈;③正式评估;④评估的确认;⑤颁发证书(有效期为5年,届时要重新认证),证书上的评语分2个等级,即“良好经营”和“可持续经营”,有的认证机构还给出具体分数以表示每个等级经营水平的高低;⑧复评估(每6个月1次,如果复评估不合格,颁发的证书将被吊销);⑦贴标签。

  (八)认证的潜在影响

  认证对森林经营的潜在影响主要有3个方面:①森林带,包括北方森林、温带森林和热带森林;②水平,包括国际水平、国家水平和森林经营单位水平;③其他影响,包括森林经营的影响、环境影响、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

  (九)认证与检验的区别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认证不同于检验或检测。质量检验是通过测试一个产品的性能指标来证明该产品是否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如产品的等级等。而质量认证是评审生产该产品的生产过程或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或符合一定的标准或指南,与该产品本身的质量没有直接的关系。质量检验和质量认证有内在的联系,也有本质的区别。一个企业的产品质量可以是同行业最好的,但可能没有通过质量认证。同样,通过森林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生产出来的木材并不意味着木材本身的材质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二、认证体系及其权威机构

  (一)森林管理委员会

  为了监督认证的独立性和公开性,1993年11月成立了独立的森林管理委员会(FSC),总部设在墨西哥的瓦哈卡,现任临时执行主任是德国的Heiko Liedeker先生,在英国和瑞士各有1名授权联络人。FSC的主要任务是评估、鉴定和监督认证机构,并通过教育培训和建立国家认证体系来提高国家认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能力,它有一套较为严格的原则和标准,共分10个原则52个标准。

  FSC由来自25个国家的环境组织、木材贸易协会、政府林业部门、当地居民组织、社会林业团体和木材产品认证机构的代表组成。它提倡对世界森林进行有利于环境、有利于社会、在经济上可行的经营管理,以力求使森林经营管理达到社会、生态和经济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并力图通过评估和委任认证人,鼓励各国森林经营标准和指标的建立、培训和教育,以促进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FSC实行的是业绩标准,它规定了森林状况和经营措施评估中所要达到的定性和定量目标或指标,它有一定的限制,即不可能制定适用于所有森林的、单一的、全球性的详细的标准,必须在一般的国际标准框架内制定区域或地方标准。这就要保证区域性标准有一定的差别又要有兼容性和平等性。FSC体系不仅认证森林经营本身,还认证产销监管链,是目前国际上比较认可的较为全面的认证体系。

  FSC于1995年首次授权了4家独立的认证机构,目前共有11家独立的认证机构。大部分认证机构都可以认证全球的森林和产销监管链,也有部分认证机构只能认证产销监管链或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森林和产销监管链。另外,申请FSC授权的认证机构也越来越多,目前等待FSC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授权的认证机构还有6家。

  FSC对认证机构的监管力度很大。2001年3月30日,由于荷兰的替代农产品测试基金会森林认证计划没有严格执行FSC的要求而被暂时吊销了认证资格,直到2001年5月9日这家认证机构经过整改才最后被FSC恢复授权认证。

  (二)国际标准化组织

  为了使认证有一个国际性的标准或指南,国际标准化组织(IS())于1992年将14000~14009系列标准专门用于环境管理认证,简称ISO 14000,同时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技术委员会即TC 207,下设6个分委员会(涉及环境管理体系、环境评估、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估、生命周期评估以及术语和定义)分别制定不同种类的ISO 14000系列标准。ISO 14000环境认证体系与IS09000质量认证体系有许多联系,如有些环境标准如污染物的排放和回收比例等仍然使用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

  与FSC认证体系不同,ISO实行的是进程标准,又称为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它规定了应用的管理体系的性质,是建立在利用文件管理系统来执行环境政策的基础上。ISO 14000只认证森林本身是否是可持续的,而不管木材采伐及其以后的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消费者也无法判断所购买的木材产品是否源自可持续经营的森林,因此它的局限性很大。

  (三)其他认证体系

  此外,目前世界上还有两个区域认证体系,即泛欧森林认证体系和非洲木材组织森林认证体系,前者也有一定的影响。另外,至少有13个国家制定了自己的认证体系,有些是在FSC和ISO体系的支持下或以它们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如玻利维亚、瑞典、挪威等,有些是独立发展的,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芬兰等。

  三、认证的国际进展

  认证最初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地球之友等非政府保护组织发起,现已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政府和森林工业部门的关注和认可。世界银行也在极力推动这一行动,甚至一向对非政府组织所提议的在森林经营方面的革新倡议持保留态度的联合国粮农组织也于1995年3月17日在罗马召开的关于森林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上承认了认证的必要性,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和国际林业研究中心在认证方面也做了大量的研究。

  许多国家还通过召开较大规模的国际专家研讨会来推动认证在世界范围内的开展。较有影响的有1996年3月马来西亚农业大学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联合在吉隆坡召开的森林经营认证的生态、社会和政治问题国际研讨会,1996年5月澳大利亚政府在布里斯班举行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产品标签和认证国际会议以及1996年8月德国和印度尼西亚政府在波恩召开的林产品贸易和标签以及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国际专家工作会议。

  许多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相继成立了官方或半官方的工作小组或非官方的专门委员会来研究认证的可行性或国家标准或指南的制定问题。印度尼西亚成立了半官方的印度尼西亚生态标签研究所(前环境部长亲任所长),马来西亚成立了半官方的马来西亚木材认证理事会(1999年3月离任的德高望重的国际热带木材组织执行主任亲任主席),巴西成立了非官方的林业和农业经营和认证研究所,墨西哥成立了非官方的墨西哥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加拿大非官方的加拿大标准化协会在制定加拿大的认证标准方面非常活跃,英国和荷兰由消费者组成的“自己动手”连锁店、爱木材运动和“1995 Plus集团”等是认证的积极推动者。就全球范围而言,欧洲国家、北美国家、南美洲的玻利维亚和巴西、非洲木材组织成员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认证活动非常活跃。

  单独的森林认证活动始于1989年。1993年FSC成立以后,1994年仅有150万m。经认证的木材进入国际市场。而到了1996年,这一数字达到了350万n·。,共有18个森林经营单位总计500万hm。的森林通过了FSC授权的认证机构的认证。1996年,FSC提出要在两年之内实现至少有1000万hm。的森林自愿通过根据FSC自己的标准并由FSC th己授权的认证机构进行的认证。1998年6月,FSC宣布这一目标已经实现,这1000万hm。的森林分布在25个国家计115个森林经营单位,涉及温带和热带的小到小规模的社区森林、大到大规模的国有林。

  截至2001年5月31日,世界上共有46个国家325个森林经营单位总计2369万hm。的森林通过了FSC授权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其中欧洲有20个国家124个森林经营单位1605万hm。,亚太有8个国家17个森林经营单位76万hm。,非洲有4个国家18个森林经营单位101万hm。,北美洲有3个国家105个森林经营单位344万hm。,拉丁美洲有11个国家61个森林经营单位243万hm。。美国、瑞典、英国和南非等是被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最多的国家。被认证的森林既有天然林又有人工林,既有国有林又有私有林。

  与此同时,世界上共有1000多家木材加工企业总计2万多条木材加工生产线通过了FSC的产销监管链的认证。

  1999年1月25日,世界自然基金会和世界银行在华盛顿世界银行总部召开了合作会议,除了争取在全世界范围内增加5000万hm。新的保护区外,主要就力争到2005年全世界将有2亿hm。的生产林通过独立的认证这一目标进行了讨论。这2亿hm。的森林包括1亿hm。的热带森林和1亿hm。的温带和北方森林。FSC较小的目标已经实现,世界自然基金会和世界银行的这一宏伟目标能否实现,人们将拭目以待。就目前的形势和进展来看,前景不错。

  四、认证的国内进展

  一般意义上的认证在中国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基于ISO 9000系列的质量认证在中国早已家喻户晓,基于ISO 14000系列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也逐渐在中国开展。中国自己的行业认证体系,如绿色食品认证、环境污染控制认证等,也逐渐在各个行业开展起来。而森林认证仍然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即使是林业工作者也是如此。

  然而,出于国际贸易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国内木材加工企业,特别是外向型的企业,已经逐渐自觉地适应国际形势的需要,开始进行FSC产销监管链的认证,继而促进了森林经营的认证。

  1999年1月29日,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首次向FSC授权的SGS森林认证机构正式提出了包括森林经营和产销监管链的认证,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这个计划可能被迫放弃。

  然而,真正实现突破性进展的是,2001年4月25~27日,FSC授权的认证机构SmartWood对浙江省临安市国营昌化林场进行了森林经营的FSC认证评估,尽管评估结果还未正式公布,但意义是深远的。另外,黑龙江省友好林业局也在瑞典宜家家居公司的推动下,正在考虑开展森林经营的认证。与此同时,截至2001年6月30日,全国已经有17家木材加工企业通过了FSC产销监管链的认  证,其中有8家是SGS认证的,6家是SmartWood认证的,3家是SCS认证的,而且正在申请产销监管链认证的企业也在不断增加。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经过FSC认证的森林,因此,所有这些通过产销监管链认证的木材加工企业的原材料木材都必须是进口的,而且必须源自经过FSC认证的森林。尽管认证是一种市场机制,但许多国际组织一直在推动中国认证的进程。世界银行和世界自然基金会于1999年7月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了一次森林可持续经营和认证国际研讨会,会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其实早在1995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就成立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并有研究人员开始从事认证的研究。1996年起我国政府分别派专家出席了在澳大利亚和德国召开的关于认证的国际专家会议。自2000年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家林业局相继开展了认证的研究。由世界银行和世界自然基金会联盟发起并资助的中国森林认证工作组于2001年5月15日正式成立,为配合这个工作组专门开展的wwF认证项目也正式启动。该工作组秘书处设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将为推动中国认证的进程发挥很大的促进作用。2000年11月在中国召开的关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和指标体系的蒙特利尔进程第12次工作组会议,可以说是中国认证进程的转折点。从此,中国政府对认证开始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国家林业局于2001年7月成立了中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以协调建立中国认证标准指标体系,制定认证政策,研究认证机构的设立和运作等。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为此该司还专门成立了森林认证处,以开展中国认证的各项工作。

  然而,就目前国内的动力而言,由于公众意识还不很强,认证的国内动力还很有限。不过,象瑞典的宜家家居公司、英国的百安居家居公司和美国的家庭仓储公司已经或正在中国探寻新的市场。近年来中国的家具出13也呈飞快的速度增长,1998年已经达到21.9亿美元,1999年达到了27.1亿美元,而在2000年已经超过了30亿美元。因此,认证的国内动力和潜力仍然是很大的。2000年年初,英国的百安居家居公司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开办了2家家居连锁店,其销售的产品中,80 %~85%来自国内或合资企业,而15%~20%来自于国外,并在上海的连锁店里销售一些贴有FSC标签的木材产品。该公司已承诺在英国的连锁店将只销售贴有FSC标签的木材产品,并承诺优先介绍和引进中国经过认证的木材产品出口到欧洲市场,同时在中国市场上销售认证产品,而且将加大认证产品环境性能的宣传力度。

  瑞典的宜家家居公司也在北京和上海开了连锁店,但目前尚未发现其销售带有认证标签的产品。该公司是FSC的会员,目前正在中国寻求合作伙伴(如黑龙江省友好林业局)开展森林经营和产销监管链的认证工作。

  五、认证的前景

  当然,认证不是包治全球林业问题的灵丹妙药。无论世界什么地方,森林的命运都依赖于公众的意识和态度以及所采取的相应行动。世界各国必须认识到森林保护、木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森林可持续经营取决于各国自己的努力。林业可持续发展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这一点能得到充分理解和认识,如果各国政府都重视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那么,认证可作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推动力,可以使林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取得进展。然而应当特别指出的是,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认证主要是一个技术问题,但属于环境认证的森林认证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它不只是一般的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贸易问题,更可能涉及到国家主权等政治因素。为此,世界各国政府对森林认证问题还没有完全达成共识,这一点在国际森林政策对话中也有反映,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出于政治和经济等考虑对森林认证还持一定的抵制态度。因此,要实现全球的森林认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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