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FSC森林认证简介(5)
FSC认证找亮点咨询可确保审核一次性通过 电话13732203221 王先生
10.3 最好在人工林的构成上实行多样化,以增强其经济、生态及社会的稳定性。这种多样性可能包括景观中经营单位的规模和空间分布、物种的数量及遗传成分、龄级及结构。
10.4 造林树种的选择,应基于对立地的适应性及对经营目的的适合性。为了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在营造人工林和恢复退化的生态系统方面,应优先考虑使用乡土树种,而不是外来树种。只有当外来树种的表现比乡土树种更好时才能使用,而且应当对它们进行仔细的监测,以发现非正常的死亡率、或病虫害爆发以及不利的生态影响。
10.5 要在整个森林经营范围内保留一定的面积(与造林地的规模相适应,面积的大小可以根据当地标准来确定),以恢复天然林覆被率。
10.6 应采取措施,保护并改善土壤结构、肥力和生物活动。采伐技术和采伐率、公路及林区道路的建设和维护以及树种的选择,从长远上都不应造成土壤退化,或对水质、水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及溪流排水方式的重大改变。
10.7 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尽可能减少病虫害和火灾的发生,以及侵入性植物的进入。病虫害综合治理应成为经营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依靠预防和生物防治措施,而不是化学杀虫剂和化肥。人工林经营应千方百计避免使用化学杀虫剂及化肥,包括不在苗圃中使用。标准6.6及6.7也涉及到化学品的使用。
10.8 为适应森林经营的规模和多样化,除了原则8、原则6和原则4中提出的那些要素外,对人工林的监测,还应包括定期评估其内外的潜在生态和社会影响(如天然更新,对水资源及土壤肥力的影响,以及对地方及社会福利的影响)。除非当地的试验或实践证明某一树种在生态上很适合这一地区,不具有侵入性,同时对该地区的其它生态系统没有重大的负面生态影响,否则不得大规模种植该树种。要特别重视人工林征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对当地人所有权、使用权及进入权的保护。
10.9 1994年11月以后在天然林采伐迹地营造的人工林一般不具备认证条件。人工林的经营者或所有者,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说服认证机构,他们对这种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没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可以允许进行认证。
三、FSC 体系的基本结构
第一节 概述
FSC林业管理体系(FMS),是营林公司为了达到FSC准则的要求,而建立起来的一套标准化的、制度化的体系结构。FSC准则并没有就林业管理体系提出具体的规定或指引,只是建议参考其他管理体系,特别是ISO14000系列管理体系的做法。FSC林业管理体系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最好的满足FSC准则的要求,从而达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多方面的综合效益。
第二节 FSC工作委员会和其他组织结构
FSC工作委员会,是营林者为了了解和达到FSC准则的要求,在组织内部抽调人手组成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了解FSC准则的要求和FSC认证审核的内容,负责与FSC组织、认证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的沟通,编制各类文件和报告,协调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完成计划中要求的工作。
第三节 知识和技能
如前所述,FSC的宗旨是鼓励和促使营林者获得生态、社会和林业经济的综合效益,FSC准则针对这三个方面的效益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出于保护的目的,很多要求是十分严格的。营林者及其所有的相关人员,只有掌握了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地实施林业管理体系,进而达到FSC准则的要求。
第四节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包括营林前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营林中的环境影响结果分析。林业管理体系中的评价主要指营林前的环境影响预测,即通过营林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详实的背景资料(包括监测数据),判断所计划的营林活动可能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的一系列的影响。评价可以请专业公司进行,也可以自己组织人手完成。评价应该在实施营林活动之前完成,以确保营林活动不致造成生态环境和社会方面的重大影响;评价应该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所有营林操作的影响,而不会忽略可能发生的潜在问题;评价的结果应该用于营林操作之中,评价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保护方面的措施应该能在实际操作中得到落实,并配合环境监测检查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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